[提要]博主,请三思……网友“韩远山”:这大妈是要被博主看光的节奏啊,1个月700张照片,说明是那种见什么拍什么的主,真心羡慕博主。照片人是不是小偷,应该由公安机关侦查后,法院判定才能成立,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判定并公开照片张贴出去。
市民李先生:现在居然有这样的功能,赶紧给自己的手机下载个,支持这样的方式曝曝光,也给让其他心怀不轨的人长记性,别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。
网友“怪兽小姐不想当胖子了”:我想说有可能她是买的贼货而已,失主这样不也是侵权么,就算真是小偷你也不能这样啊,直接报警吧。
网友“mitolee”:虽然是她偷了,是她不对,但是这交给警方处理也好过在网络公布,现在的网络世界有多恐怖,你懂的。之前有位深圳的女孩偷了件衣服被店主把视频公布在微博,女孩自杀了。博主,请三思……
网友“韩远山”:这大妈是要被博主看光的节奏啊,1个月700张照片,说明是那种见什么拍什么的主,真心羡慕博主。丢一个ipad,获得了一双千里眼啊。
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璠说,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虚拟的网络上,私自张贴盗窃嫌疑人照片的行为是违法的,做法虽然是为了维权,但是这种行为侵犯了照片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。照片人是不是小偷,应该由公安机关侦查后,法院判定才能成立,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判定并公开照片张贴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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